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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流程详细解读
更新时间:2021-07-30 关注:2661
报废汽车流程详细解读
1.所有人申请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2.回收拆解企业报废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主动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的,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核验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逐车登记机动车型号、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等信息,并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机动车号牌。无法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机动车号牌中任意一项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此外,回收拆解企业还应当核对报废机动车的车辆型号、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等实车信息是否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信息一致。
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且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受委托人有效证件及授权委托书;机动车所有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件。
发现回收的报废机动车疑似为赃物或者用于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工具的,以及涉嫌伪造变造号牌、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的,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2.报废车拆解
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必须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2019年715号令)、《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等7部委2020年第2号令)《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等有关规定予以拆解;其中,回收的报废大型客车、货车等营运车辆和校车,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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